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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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警院梦•我的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3年06月14日 00:00  点击:[]

 

各工会小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伟大“中国梦”的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了将“中国梦”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推向深入,在开展专题辅导、学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学院政治部、工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梦·警院梦·我的梦”主题演讲比赛。通过演讲旨在进一步加深大家对“中国梦”的理解;进一步激发大家投身于学院教育发展改革的热情;进一步增强大家教书育人的光荣感、使命感。为学院“发展梦”、教师“育人梦”鼓劲加油,为中国梦四川篇章添砖加瓦,为伟大“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具体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中国梦·警院梦·我的梦
二、参赛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
三、比赛安排
1比赛时间:2013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以学院政治部下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主线。各工会小组在自行组织初赛的基础上,选送1名选手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比赛。
3决赛地点:
南校区三楼学术报告厅
4、评分与奖励办法
各工会小组推荐1名评委,组成7人评委小组,由评委根据比赛要求独立评分。各选手得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所得的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按选手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参赛要求
(1)进行5分钟的主题演讲,各参赛选手根据 “中国梦·警院梦·我的梦”主题,结合学院教育发展改革实际和自己工作生活及学习感悟演讲题目自拟。
2)内容应积极健康,围绕“发展梦”、“育人梦”、“成才梦”等一方面或多方面展开演讲稿件必须原创,不得抄袭。
(3)使用普通话,脱稿演讲,吐字清晰,语音标准,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
(4)严格遵守时间限制,不得超时。
5)参赛选手若违反上述“参赛要求”,评委打分时要酌情扣分。
(6)各工会小组务必在6月20日前,将参赛者姓名及演讲题目及1名评委报工会办公室。
当前,“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在学院内全面展开,全院教职工深受鼓舞和教育,为把此项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望各工会小组精心组织,周密策划,以此来展示我院教职工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出的精神风貌。
 
 
政治部               
                         
 
二○一三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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