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下午学院工会于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刘晋川主持。
会议开始刘晋川主席宣布了会议流程,方文副主席宣布了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过程和组成情况,工会组织委员陈洪星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制定依据作了说明,并组织全体代表学习该实施办法,向代表征集修改意见,办法修改后与会代表全体举手表决通过。会议还对工会委员会提名的教代会两个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投票选举,陈洪星、周江、裘有度被选为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陈洪星任主任;方文、胡江涛、廖薇为生活福利委员会成员,方文任主任。当选后两位主任都表示一定会履行好职责,广泛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为大家营造生活幸福、工作愉快的良好环境。最后院长陈志林代表学院党委讲话,希望全体代表以主人翁的身份积极参加学院民主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凝聚全院教职工开展好学院各项工作,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支持并监督院长依法独立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