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院工〔2014〕15号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关于举办第二届教职工迎新春健身跑的
通 知
各分工会:
在2015年新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倡导“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活动主题,丰富教职工的课余文体生活,加强交流,增进友谊,增强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培养广大教职工团队合作的集体荣誉感,调节紧张的工作学习气氛,做到劳逸结合,达到“团结、和谐、友谊、快乐、温馨”的目的,学院工会特组织本次由全院教职工参加的迎新春健身跑活动,现将具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1月7日下午
二、地点:东湖山公园环湖路
三、活动项目:团体4.2公里健身跑
四、参赛办法:
1、以各分工会为参赛单位。每个分工会组两支队,甲组乙组各一队且各队男女均不能少于4人.(年龄 40岁以下为甲组, 年龄 40岁以上为乙组,以政治部档案截至14年12月31日前实际年龄为准.其中40岁以上可以参加甲组,但40岁以下不能参加乙组)
2、填写报名表,各分工会请在12月30日前将参赛活动人员名单交工会办公室刘莉老师处,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发到刘莉老师邮箱(3466204@QQ.com)。为保证此次健身跑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安全,请各分工会组织各代表进行训练.
3、1月7日下午以各分工会为单位,自行前往东湖山公园内天一广场,14:45分各分工会完成集合。15:00比赛准时开始,各参赛队在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按1至6分工会顺序出发。每个分工会成两路纵队队形,按照引导路线并保持队形跑完全程。
4、以各代表队前4名男队员4名女队员通过终点,以最后一名队员时间判定名次,比赛开始一小时后结束比赛.
5、参加活动人员原则上着作训服和运动鞋。
五、竞赛办法及违规处理办法:
1、竞赛按《全国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2、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工会和学生担任。
3、如参加人员未按指定路线跑完全程,或乘坐交通工具,一旦查实,取消该小组成绩。
六、名次和奖励:
本次健身跑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和奖金.
七、注意事项:
活动设立医务组,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栓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运动病患者或参加活动人员当日感到身体不适者。
希望各分工会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并通过此次活动促进各位教职工养成“终身体育”的良好习惯,实现“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美好未来。
2014年12月22日
抄送:局工委、院领导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印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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